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新法规中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且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即通俗说法:“安全生产入刑责”。
新法规的要求将会成为政府监管部门——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的主要内容。
为使我中心获证企业能够深入理解新法规的要求的具体要求,同时有效落实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高风险作业的风险,保障获证企业合法运行,规避违规风险,中心拟于2021年12月下旬举办“新版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践培训班(远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类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高层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规条文要点讲解;
2、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落地的相关应对措施;
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践及管理提升;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
5、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分析;
6、课堂研讨及答疑。
三、培训师资
挑选具有多年大型央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企业现场审核经验的教师组成培训师资,部分优秀师资如下:
1、王文柱
高级工程师 安全评价师 宁夏区安全生产专家;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高级专家、专家技术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兼首席专家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管理专家、国电投铝电公司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
35年的有色冶金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资、机动能源、生产工艺技术、项目、物流、招投标及评标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经历;
多年安全评价、评估、评审、标准化建设和现场应急管理;
参与了百余家国有大中企业安全评估及咨询项目管理经验,包括:国家电投铝电公司、国家能源、中石油、中石化、中国铁路、宁夏天元锰化、东方新希望新疆公司、珠海港务局、东方有色集团、锦江集团、中粮集团、北京市安监局、宁夏安监局、青海电投等。
四、培训时间、方式、收费标准
1、培训方式:因受疫情影响,本次培训为远程在线培训的方式进行。
2、远程视频工具:腾讯会议(具体日程安排及会议室号码另行函发报到通知)。
培训时间 |
培训天数 |
收费标准 |
2021年12月22-23日 |
2天 |
1人参加:680元/人 2人及以上参加:580元/人 |
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的培训事宜,届时将函发报到通知。
五、报名与联系方式
有意参加培训的组织或个人,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提交我中心培训部。
联系电话:010-68396697
QQ:1736890916
联 系 人:张乐 付瑶
电子邮箱:pxb@zdhy.net
六、付款方式
请在开班前将培训费汇至我中心以下指定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北京银行阜成支行
帐 号:01090323600120105228501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培训部
2021年11月2日